| 关于请报送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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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2-26 16:30 文章来源:洛阳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各县(市、区)酒管办:
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,网址为:http://jlscyxs.mofcom.gov.cn)是各级商务部门发布酒类信息的窗口,为各级酒类流通管理部门提供了相互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。为实现酒类相关信息的全国联网查询,服务酒类企业和消费者,打造我市酒类流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,现将报送酒类流通管理信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
近期,商务部对原系统进行了改版,设置了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区多级平台,增加了溯源管理、网上调查、数据统计等栏目,为各地商务部门提供了后台管理平台和登录帐号,开通了备案登记管理、溯源信息管理、新闻信息管理、地方部门管理等功能。我们已将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和各县(市、区)登陆帐号及密码发送到了各县(市、区)酒管办邮箱,请注意查收。
二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
请县(市、区)按照系统使用说明要求,通过系统报送以下信息:
1. 备案登记信息和随附单溯源信息。请各市于2009年2月28日 前将所有已备案登记的信息和已发放的随附单信息补传到系统;请各地在每双月的10日前将本地新备案登记信息和随附单溯源信息上传到系统。各单位在录入备案登记企业信息时,除了带*号的选项为必填外,“税务登记证号、卫生许可证号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”三项也应填写完整,以便日后酒管工作顺利开展。
2.工作交流信息。为方便各地酒类管理经验的相互交流、及时反映各地的酒类市场情况,系统为各地提供了“地方交流”栏目。请各县(市、区)根据需要,将本辖区工作情况和市场信息及时上传到系统,省厅审核后,将相关信息在系统上公开,供学习交流。
3. 管理机构信息。为方便各地酒类企业及消费者与酒类管理部门的联系,请将本地酒类管理机构名称、地址、职能简介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于2009年2月28日 前,按系统使用说明要求上传到“管理机构”栏目。
4. 其他信息。系统还增加了“网上调查”、“用户留言”等栏目。商务部将根据需要制定调查表,通过系统收集相关的信息,请各县(市、区)酒管办积极配合支持。各县(市、区)酒管办、企业和消费者的建议,也可以通过“用户留言”栏目反映。
三、酒类信息管理要求
酒类管理信息化是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内容,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是各地相互交流管理经验、为广大酒类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有效公共服务平台。要充分利用、认真维护系统,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管理,及时、准确报送和更新信息,共同做好酒类流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。
联系人:朱永刚 樊爱平
电话(传真):63929979
电子邮箱:lyjlgl2008@163.com
洛阳市酒管办
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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